政府不愿意承认房价升高的责任,不愿承认开发商获取利润的合法权利,不愿中国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仍想坚持计划经济的价格管理,仍想用看得见的手操控经济的运行轨迹。
几天前国家统计局又发了通知,将对40个重点城市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开发费用构成进行专项调查摸底,试图把握土地与税收在房价中所占的比重。
同样国土部的研究机构也在关注此事,且从不认为地价在房价中所占的比重过高,尤其不承认是地价再推动房价的升高。今天危机之后的再次天价地的出现,仍未能对土地供给的制度改革引起重视。
难道中国管理土地的部门居然弄不清土地供给的价格吗?这在外人看来好像是不可理喻的笑话,但这种笑话就发生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
土地管理部门真的无法弄清土地在房价中的比重。
现有的土地供给政策中有毛地的出让和净地的出让,并逐步从毛地向净地转化。毛地的出让时,土地部门只知道收取了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但并不知道土地开发与拆迁中的成本。净地出让时,知道了土地出让的价格却不知道建设的开始时间与周期,不知道规划中配套建设的内容与比例;不知道应分摊到土地成本中的大量实物地租。因此土地部门只知道一个出让时的初始价格,无法预知和计算后面的变化。否则还用统计局大动干戈吗,土地部门报个数不救行了吗?
土地购置之后大约有9―16个月的产品定位、规划设计与审批、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开工招标与审批等手续办理的周期,再有基础与地下工程施工的半年左右的周期,具备一定条件之后才能申报销售许可。但这个本来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开始计算租约时间的土地还要另外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税,且不论这种税收是一种不合理的掠夺,但却不能不视为土地成本的一种支出。
许多的小区中有招标时配建的廉租房或规划中配建的各种公共设施,那么这些面积都计算在容积率中,却无法分摊在可销售面积中,那么这些地价和建设成本就变成了商品住宅中的一部分成本。许多的小区中有招标时一个楼盘一次性的支付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地价),但这个楼盘也许要分期分批多次开发,这个周期可能长达6―8年,土地使用税在年年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资金成本在年年累加,不但影响着销售的价格也在增加着其他的税收额度。
但这些却不是从土地部门的初始价格中可以反映出来的,他们并不计算这些市场化经营所形成的成本。他们似乎不知道土地出让金70年使用权的一次性支付,按贴现率计算土地出让金的实际价格,或说土地的实际租金相当于初始价格的十多倍,而房价怎么算都不可能有这种收益。1000元地价的房子,相当于10000多元的贴现地租,广渠门10号地的地价超过了15000元/平方米,相当于15万元的地租贴现,而房价是绝不可能买到15万元/平方米的。
早期可能会有一些低地价的土地,但土地部门并不知道这些土地大约已进行了2次或3次的转让,这些多次的转让大多并不是以土地买卖形成的,因此不会到土地部门去过户或交纳契税,这些兼并收购是以股权收购的方式进行的。市场经济有许多的交易并不是按照计划经济的管理思路中指定的路径行事,而一定会用最低的交易成本的方式进行,而这些股权交易形成的溢价又如何会被用统计和土地管理的方式发现呢?
土地部门调查土地的价格一定会为掩盖部门工作的失误和为保护部门的特权利益而认为排除各种因素,压低土地成本在房价中的比例。税务部门也会以同样的原因而降低税收在房价中的比例。但计划经济的管理已让政府无法摆脱依赖于政府的部门用行政命令和计划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统计与调查的路径了。
为什么世界各国民选总统时,不是用官方的调查而是用民间的调查机构呢?为什么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民间调查机构的资料会被各国的政府、研究机构或管理部门作为决策的参考呢?正在于市场与计划之间的差别,市场信任的不是政府,计划经济体系则从来不相信民间。
因而当全国工商联提出报告时,各级政府都表示的是怀疑,而不是信任。岂不知发布报告的人要用自己的声誉和命运在为报告的真实性做担保,而官方的机构却从来不会由个人为此而承担责任,就像中央电视台的读报人就并不为自己的诸多错误承担过任何责任一样。
一场轰轰烈烈的调查最终一定是一本无法公开的糊涂账。本来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成本只是价格构成的一部分诱因。问题在于政府总希望房地产商们都当雷锋,承担替政府背着包袱的责任,在高地价成本时用低利润或亏损来生产低价位的住房,而从来不考虑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创造财富的动力这一经济的必然规律。也才因此有了一定要公布开发成本的梦想,一定要查查开发商是否是暴利。当实际的调查让政府发现房价组成中的大头流进了政府的腰包(包括现金地租、实物地租、各种税费)时,政府当然不敢公布成本的构成,一定会让这个调查成为无法公布的一笔烂账而不了了之。上海市政府不救曾想做这种事情吗,结果又如何呢?
我们并不在意政府从房价中拿走了大头,但很在意政府拿走了大头让房价升高之后把责任和脏水泼到了开发企业的身上,并将一切罪名和社会责任与良心的指责扣在了市场中的投资者、经营者、建设者、财富与税收的创造者身上。
也许政府从房价中拿走了大头并非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因为这些钱可能用于解决了那些买不起住房家庭的保障;改善了拆迁中的家庭的住房条件;提供了城市更优质的市政设施与服务;贴补了城市的公共开支与服务,让城市的人民在支付高房价时分享了因房价中政府拿走了大头而提供的服务等。为什么政府就不敢承认这些拿了大头之后给城市带来的好处呢?反而是政府不愿意承认房价升高的责任,不愿承认开发商获取利润的合法权利,不愿中国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仍想坚持计划经济的价格管理,仍想用看得见的手操控经济的运行轨迹。
组成中的大头流进了政府的腰包(包括现金地租、实物地租、各种税费)时,政府当然不敢公布成本的构成,一定会让这个调查成为无法公布的一笔烂账而不了了之。上海市政府不救曾想做这种事情吗,结果又如何呢?我们并不在意政府从房价中拿走了大头,但很在意政府拿走了大头让房价升高之后把责任和脏水泼到了开发企业的身上,并将一切罪名和社会责任与良心的指责扣在了市场中的投资者、经营者、建设者、财富与税收的创造者身上。也许政府从房价中拿走了大头并非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因为这些钱可能用于解决了那些买不起住房家庭的保障;改善了拆迁中的家庭的住房条件;提供了城市更优质的市政设施与服务;贴补了城市的公共开支与服务,让城市的人民在支付高房价时分享了因房价中政府拿走了大头而提供的服务等。
为什么政府就不敢承认这些拿了大头之后给城市带来的好处呢?反而是政府不愿意承认房价升高的责任,不愿承认开发商获取利润的合法权利,不愿中国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仍想坚持计划经济的价格管理,仍想用看得见的手操控经济的运行轨迹。如果不许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那么中国必将退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让中国永远无法立足于世界之林。如果要允许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改变现有的政策,由市场竞争去决定价格,而非由成本决定价格。政府必须容忍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失败者,政府必须承担起保障这些失败者生存与生活的责任,而绝不是让市场去承担避免失败者出现的责任。
如果不许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那么中国必将退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让中国永远无法立足于世界之林。如果要允许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改变现有的政策,由市场竞争去决定价格,而非由成本决定价格。政府必须容忍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失败者,政府必须承担起保障这些失败者生存与生活的责任,而绝不是让市场去承担避免失败者出现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