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2005年度“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通知 |
瑞安房产网 更新日期 :2005/3/1 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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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2005年度“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 住宅选用部品与产品”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1999]72号《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及建设部关于《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中心从2002年起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住宅示范试点工程中适用的,能够反映我国产业政策及住宅部品与产品在技术创新、转化与集成方面最新成果的住宅成套技术、住宅部(产)品部件进行了评审,颁发了证书,并汇编成《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这也是作为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部品与产品的资格认定。此项工作受到了各地住宅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部品生产商、供应商的热烈欢迎。为使此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我中心己制定了《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住宅部品与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单位和企业可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术与产品的范围按照四个部品体系分类,即支撑围护部品(件)体系(包括承重结构、屋面、墙体围护、门、窗);内装部品(件)体系(隔墙、楼梯、装修部件、卫生间、厨房、排烟换气风道);设备部品(件)体系(暖通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设备系统、燃气设备系统、电气与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新能源系统、智能化系统、配管系统);小区配套部品(件)体系(室外设施、停车设备、园林浇洒、垃圾贮置)及相关成套技术。 二、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两次,即上、下半年各评审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并于每年底公布一次入选名单和汇编《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住宅部品与产品选用指南》。2005年申报工作现己开始,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下载(www.chinahouse.gov.cn),也可直接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索取《管理办法》及申报表格,并将申报表和所需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四、通过评审、列入"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选用技术与部品"的项目,需交纳证书制作、专家评审、指南编辑出版、公告等费用,每项目8000元。 五、联系方式 征选联络工作委托北京建联中创建筑科技发展中心负责。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幼儿园南二楼(邮编100037) 联系人:左占一 彭守斌 电话: 010---68316133 68316506 68393291(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产品认定处(邮编100835) 联系人:张兰若 电话、传真:010-68394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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