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服务相分离的机关后勤工作机制 |
瑞安房产网 更新日期 :2005/2/25 8:56:30
来源:四川物业管理服务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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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如何建立符合新时期机关工作新特点所需的后勤保障机制,已成为机关后勤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要适应这种后勤保障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就必须实现后勤工作管理与服务的分离,这是机关后勤工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服务的重要保证。
首先机关后勤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又是一项服务工作。机关后勤的管理性主要表现在对机关后勤部门和管理范围运用一定的管理原则和方法,通过一定的管理活动和行为,达到后勤工作的目标;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制度的)、政策的、行政的管理手段计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后勤活动,提高管理效率,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财尽其利”,发挥更大的组织效应,保证机关财产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等等。同时,机关后勤工作又具有明显的服务性,而这种服务性是由机关后勤的从属性和基本职能所决定的,是机关后勤工作的天职,是机关后勤工作在政府机关存在的价值体现。从广义上讲,任何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都存在广义上的服务性,但其它工作不像机关后勤工作在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方面体现得那么直接、具体和实实在在,它涉及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的诸多领域、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要做好这种服务工作,首先必须要有超前性,因为机关后勤工作名曰:“后勤”,实为“先行”。机关开展各项活动前就要求后勤部门必须提前做好物质准备、人员安排、组织工作和服务工作。
其二,构筑机关后勤新体制,要求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离。1、体制上分开。将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进行分离,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职能要求来构建新的管理和服务体制,成立“会务服务中心”、“公务车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等服务实体,使其真正按照自身规律运行。在管理上要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研究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在服务上要求机关和后勤服务部门转变观念,根据政事分开和福利性、保障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确保机关后勤单位法人主体地位确立,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法则组织机关后勤的服务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发挥市场对机关后勤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2、机制上转化。一方面要加大机关后勤管理职能的创新,推进机关后勤保障制度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快后勤服务部门的机制转换。一是要改革机关后勤服务经费的拨付方式,建立和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的结算制度;二是改革后勤服务部门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的服务运行机制,按照企业化管理的要求,深化服务部门内部的财务资产,用人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三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服务经营结构,拓展服务经营领域,推进服务联合,扩大服务的规模效益;四是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单位的转制,加快法人治理的步伐,最终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
其三,培育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形成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是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前提条件,因此,培育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是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要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在管理和服务的体制上,形成机关行政主体体系和服务单位市场法人主体体系;在机关后勤资产界定和运营上,形成机关后勤资产的所有者主体和资产运营主体;在机关服务需求和供应的结算形式上,形成机关后勤的需求主体和机关后勤服务的供应主体,从而培育和形成机关后勤服务的需求市场和机关后勤服务的供应市场;其次要多层次、全方位,不断扩展服务范围,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健全服务体系,不断发展服务商品化程度,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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