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办法实施 房地产告别不规范加盟时代 |
瑞安房产网 更新日期 :2005/2/23 10:30:54
来源: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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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慎重对待加盟问题。
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2005年2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于原先的试行办法,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分别对特许经营当事人、特许经营合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对于一些简单“挂靠加盟”的房地产经纪行业来说,无疑是一剂“猛药”。那么,房地产经纪公司何去何从,能否真正告别不规范加盟时代?
政策年底重拳出击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商务部于2004年12月30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9章42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对特许经营当事人、特许经营合同、信息披露、广告宣传、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对于长期以来依靠“挂靠”方式“攻城略地”的房产经纪来说,无疑是一剂“猛药”。
一方面,完善的信息披露以及对于特许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操作不规范的房产经纪公司无序扩张的混乱局面。今后,房产经纪公司在选择加盟对象的同时不得不对加盟对象的资质、资金、从业人员以及发展规划做详细地了解;而不是简单地收取加盟费就高枕无忧了。一旦加盟对象出现问题,被加盟的房产经纪公司也将因此背负上沉重的法律代价。另一方面,商务部出台的《办法》还明确地规定了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双方信息披露的对等性,在一定程度上又保护了被特许人的利益。
由此可见,《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市场来说势在必行。据业内人士透露,与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将陆续出台,以全面规范市场。
挂靠之风依旧盛行
简单来说,挂靠就是自然人或合伙组织为了规避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利用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对外从事业务,获取利益。
挂靠这种方式以前多出现在建筑、商贸、旅游等行业,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看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在房地产经纪行业中也出现了许多“挂靠加盟”的方式。挂靠者以被挂靠公司的一个营业部或分店的名义出现。他们往往只看重眼前利益,被挂靠者要赚取的是一次性挂靠费和每月的管理费,挂靠者是为了降低自己进入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门槛。由此而导致一大批正在运作中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相关的资质备案;而且相当的挂靠企业根本不具备专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资金实力。所以,一旦挂靠企业出现经济困难或者不规范操作,对于被挂靠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存在比较大的风险。
金诚信经纪公司总经理邱宏说,目前北京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大致分为直营和加盟两种。与直营相比,加盟的成本比较低,不仅不用支出,还可以收取一笔加盟费,而且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大部分房产经纪公司在做加盟这块还是非常谨慎的,但仍有小部分房产经纪公司纯粹在做“挂靠”的无本买卖,收钱不管事。虽说短期来看是盈利,但背后隐藏的风险非常巨大。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对于经营者本身、乃至整个行业的社会影响都是极其负面的。
实施细则年中出台
北京市建委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处罗洪京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有一部分房地产经纪公司还是依靠这种加盟在进行业务扩展。当然,市场中大部分房产经纪公司的做法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有一些公司做法不规范,如原先的“金佰家”,加盟机构出了问题,总部对之不闻不问,结果最终逐步谈出了市场。其实,市场本身就有个调节作用,好的、规范的企业就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更好地发展。反之则是被市场淘汰,退出市场。
“其实,从2月1日起实施的《新办法》无疑是提高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准入门槛,并非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资金等一系列相关条件。”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分部授权总监申京京说,“不仅如此,特许经营相关法规也有望在今年的五六月份期间正式出台。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发展属于刚开始起步的阶段,许多法律、法规条文都需要不断地完善。今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不规范操作将受到一定遏止,而且中介挂靠这种方式也将终结。”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晖认为,过去北京房地产经纪公司出事的主要就是一些“挂靠”的房地产经纪。之前,没有一个具体的条文来规范这部分市场,没有明确法律责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出台从制度本身规避了这方面的问题。原先可能是几个小公司考虑成本问题,共用一个品牌,使用相同的广告,但实际上却没有太大的联系,存在极大的管理隐患。但现在房产经纪机构在选择加盟对象的时候,就会考虑自己的法律风险,而不是盲目地挂靠加盟、收取加盟费那么简单的事情了。新政策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慎重对待加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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