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房地产重组第一单:中房接管华能18亿资产 |
瑞安房产网 更新日期 :2005/2/1 10:17:0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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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苏还透露,中房和华能之间的重组还没做完,目前把华能的房地产公司成建制地划过来还只是第一步,另外华能还有分散在各地电厂的房地产公司以及下属的饭店、大厦,接下来两家央企还会进一步深入完成重组。
在去年6月底国资委下发重组通知(国资函【2004】104号《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之后,央企之间暗流涌动,有重组意向的企业都在私下接触,商谈合作事宜。而大家最关心的还是:五家国资委“钦定”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中,究竟谁会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最近几日,一条消息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内部传出:一直以来备受各界关注的两家大型中央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的房地产类资产重组工作已接近尾声,双方计划于1月底举行的华能房地产公司划转交接签字仪式,将使这“央企重组第一单”一锤定音。
1月20日,刚从英国剑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学归来的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坐在了本报记者面前,在剑桥接受的最高规格的礼遇以及划拨华能房地产公司的成功,使孟晓苏脸上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华能18亿“嫁妆”
去年以来,为加快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促进中央企业更好地突出主业、实行专业化经营,国资委积极倡导了中央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包括非主业资源的重组。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等五家企业成为了国资委推荐的整合中央企业房地产资源的载体和平台。
在重组过程中,下手最早的恐怕就是“以国号当名号”中房集团了,而华能集团所属的房地产类资产整体剥离、无偿划转给中房集团的方案已于去年6月15日的国资委国资改革〔2004〕438号文中正式得到批复。于是,人们以为中房与华能的联姻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然而,截止到今年1月底,从“订婚”到“结婚”,中房华能走过了半年多的时间,以至于让翘首以盼的业内人士以及媒体记者们的兴趣都快消耗殆尽了。
就此,孟晓苏作了个形象的解释:“在这件事情上,对于中房来讲就像等待新媳妇到家一样,只需做个简单的准备。但华能不一样,女儿要出嫁的时候,会想想娘家给我什么东西了?而兄弟姐妹就认为你不能把我们家东西带走太多,于是父母既要关心出嫁的女儿,又要关心家中的兄弟姐妹。所以华能必须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工作。”
本报记者从中房集团专门负责此次重组工作的沈东进副总经理处得到了权宜之下“女儿嫁妆”的最终数字:18.1085亿元,而并非传说中的23亿元。
孟晓苏就此重组过程由衷评价道:“华能集团做了大量的工作。”
据了解,几年之前,华能集团在其主业电力萧条的时候做起了房地产,以此填补当时的经营亏损。而目前煤电油运等产业不断升温,发电供不应求,华能集团决定集中精力做好电力这一主业。于是,大概在两年以前,华能就开始限制所属房地产公司的发展,并准备将其逐渐萎缩掉。而此时,恰逢中房集团响应国资委号召准备重组其他中央企业的房地产资源。用孟晓苏的话说,双方可谓“一拍即合”。“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成为重组第一单的原因。”
对于重组的细节,孟晓苏介绍说,有关清产核资、评估设计等繁杂的工作都是由华能集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做的。
而此前,国资委也包括中房内部一直强调重组要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即原企业仍然以股东的身份持有重组企业一定份额的股权,但这次中房与华能却采用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常见的无偿划拨的方式。孟晓苏说,这是华能的特殊要求,与它的资产状况有关。“由于划转的这一部分在华能本身的资产中所占比重并不很大,同时房地产业务对于它来说也不是很重要,并且不想再经营下去了。”
然而,以无偿划拨的形式转移到中房名下的不仅包括这18亿多的资产,还有原属华能房地产公司的那些员工。
孟晓苏也承认,员工的归属感和思想波动是重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但华能和中房两家的默契配合使这一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中房、华能决定采取自愿的原则,“去中房还是留在华能全凭个人意愿。”但孟晓苏认为,中房对于华能房地产公司的业务骨干还是很有吸引力的。首先他们了解到中房这个企业本身具有很好的基础和知名度。他们的骨干由于两年多不搞房地产,因此既有经验又有热情,到了这个新天地可以马上放手大干一番。
同时,中房在新项目上实行的经营者持股对这些业务骨干也很有吸引力。孟晓苏笑言,“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尽管“中房在这方面不是改革最早的,却是改革最规范的。按国资委领导同志的话讲,这不是MBO,这是符合房地产特点的改革”。
另外华能还对这些员工做出了承诺:几年之内愿意回华能的还可以回来。孟晓苏认为华能妥善的处理方式给所有留在中房的员工一个稳妥可靠的前景,减小了他们的思想压力,此举“非常有风度”。
资产与人员的问题能够妥善地解决,中房与华能的重组工作就算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同时,由于这些问题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共性,孟晓苏认为这在以后的重组工作中也是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同时,他还透露,中房和华能之间的重组还没做完,目前把华能的房地产公司成建制地划过来还只是第一步,另外华能还有分散在各地电厂的房地产公司以及下属的饭店、大厦,接下来两家央企还会进一步深入完成重组。
另据了解,目前中房与其他几家企业的重组工作也正在接洽当中。孟晓苏透露:“中房最近还会推出和其他一些企业的签约,包括划转和入股。”
重组政策偏向中房?
对于记者关于不见其他四家钦定央企有重组动静的疑问,孟晓苏表示,尽管国资委的文件没有提到股份制也没有明确说明重组工作以中房为主,但实际上国资委的重组建议对中房而言就好像是量身订制的。
“国资委之所以指定了五家中央企业的目的不是为了某家企业,而是为了推动一项事业。但真正做起来的话,推进者只有中房,没有第二家。”孟晓苏说,实际上其他四家企业中有的企业负责人就曾表示:我们只是陪衬,根本就不可能做这件事情;有的还对重组之事不太了解。
孟晓苏认为,在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过程中,中房的优势是毋庸置疑的。中房是唯一的房地产专营企业,其资产构成中房地产份额占到90%。同时中房的规模优势、历史优势、品牌优势、人才优势、体制优势、创新优势以及企业文化的包容优势使发展中房在有房地产业务的中央企业里面,是最具条件的。
而具体到国资委文件中提到的五家企业,中房也是优势明显。孟晓苏表示,唯有中房是围绕全国开展房地产业务的中央企业,而且中房是整合中央企业房地产资源,提倡股份化的发起人,同时也是第一个实践者。看来,在重组第一单成功完成之后,中房逐渐显露出了其雄心勃勃。
对于要坚持下去的重组工作,中房提出的设想是三步走:即第一步把中央企业里历史上存在的房地产资源,用股份制方式适度集中并多元化;第二步,考虑将这种国有的多元化的公司在有些企业卖出自己股权的时候变成包括民营、外资在内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第三步,要实现在香港或国外资本市场上市。孟晓苏说,这三个步骤有可能是交叉进行的,但都是必需的,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构成一个适合中国市场需要的强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这也是国务院18号文件提到的重点,既然现在没有人做,就从我们开始吧。”
但同时,孟晓苏强调,企业重组是一个过程,现在只是刚刚起步。按照国资委的设想,房地产的重组是两年的工作量,并且两年之后可能还会有不断的重组。
孟晓苏还将重组思路推而广之,他提出,今后重组的范围不只局限于中央企业,甚至由地方政府国资委所管辖的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重组进来。这将是一个“改造整个中国国企的思路”。
或许是为了避嫌,孟晓苏明确声明,重组以后我们还是打工的,我们自己的去向也是听从所有者(国资委)的安排。
“尽管国资委最初提出重组的思路是值得表扬的,但它下一步的工作力度能不能再大一些?”对于国资委,孟晓苏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重组资产是所有者行为”,孟晓苏具体谈到,如果不把央企里的非主业进行同业重组,就是国有资源的一种分散和浪费。既然现在这个思路已经提出来了,很多企业也感觉到自己再继续做房地产已经不太适合了。这个时候就需要国资委再加一把推动力,使这一行政要求更具力度,这样才能使央企重组的前景更加明朗。“不要把所有者行为变成经营者行为,把这个事情都推给像中房和华能这样的企业自己去谈恋爱,这确实不是最好的办法。”
据孟晓苏介绍,目前在中央企业中存在的一种现象是:有些主业没有确定为房地产的中央企业,他们愿意积极的脱钩副业,但却阻力重重,这些阻力来自于下属经营者。“有些经营者利用企业不是主业,想方设法把资产给转移给民营或外资,也不愿意继续归为国有,借此机会也把自己转出去成为那家民营或外资的雇佣人员。因此不难得出结论:不积极搞央企房地产重组以及不先重组就先推进主副分离、副业改制,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然而,有国资委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国资委不会强制中央企业剥离副业。对此孟晓苏表示理解,但他同时认为:国资委不应该放弃行政管理权,如果该管的事情不管,就等于丧失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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