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居室遭水浸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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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5/2/25 9: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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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999年3月21日中午,某花园小区403室的业主黄先生之妻(陈女士),在其父母家中接到电话,称其家中进水。陈女士与其父火速赶回家中,发现整个地板(两间卧室、一间客厅)已完全被水浸没,厨房、北阳台积水已达数寸,家中陈设包括音响、冰箱、洗衣机、衣橱等均在水中。当天下午1时许,黄先生在小区管理员的陪同下,查找原因,在楼下303室的北阳台雨水管漏斗中,发现大量杂草、污泥等异物。同时,黄先生了解到,前一天该楼水箱阀失灵,水箱大量溢水。由此推断,水流到三楼后因管道受堵,不能下行,就从403室北阳台的雨水管漏斗中涌出,流到了自己家中。由于他们是新婚不久,装修时间不长,遭此意外,受损严重。黄先生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由于日常维护保养不力,才造成这一局面,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经法院调解,物业管理公司赔偿黄先生经济损失4500 元。
分析
业主不规范装修,阳台地漏被封,导致了正常泄水受阻;水箱阀失灵,导致水箱大量溢水;落水管被杂草堵塞,下水不畅,这一切都暴露了物业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此事虽然最终通过法院调解解决,但在业主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形象。
目前,绝大多数业主搬新居前都搞装修,或多或少地存在不规范的装修行为。如何加强装修管理,规范业主装修行为,保证相邻业主的利益不受侵犯,这是摆在物业管理公司面前的一项艰巨工作。同时,业主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不再像以前那样“死缠滥打”。物业管理人员也要相应地提高自身的素质,转变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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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处:四川物业管理服务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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